1050920《智財報報》智慧財產權簡介
Q:什麼是「無形的財產」?什麼是「智慧財產權」?
 
A :「無形的財產」是指人類基於思想進行創作活動而產生的精神上、智慧上的無形產物,而「智慧財產權」並不是一部法律,是國家對於人類精神創作產物賦予保護的權益總稱。目前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包括:著作權法、專利法、商標法、營業秘密法、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、植物品種及種苗法、公平交易法,以下就日常生活中較常接觸到的著作權、專利權及商標權稍作介紹。
 
著作權:曾被稱為「版權」,又可分為「著作人格權」與「著作財產權」。著作權所要保護的是「思想的表達形式」,而不是思想本身。
專利權:是指政府官方授予專利權人在一定期限內生產、銷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該項專利技術的排他權利,可分為「發明專利」、「新型專利」和「新式樣專利」三種。值得注意的是,新發明不一定要實際做出來或有成品,當發明人有構想形成,並確認以現今的科技來推論,它是能實現的,就可以提出申請。
商標權:又稱「商標專用權」,是指商標權人依法對其所申請註冊的商標享有專用權利。
 
上述三種權利,除了著作權是在著作完成時即受著作權法保護之外,專利權及商標權都必須透過「依法向政府機關提出申請」的步驟,才能夠取得專用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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